为稳步推进企业发展,进一步提高商管公司及下属各企业教职工对新《公司法》要点的认知,5月7日下午,在产业大楼三楼会议室,特邀国浩上海合伙人黄超律师作了题为“新《公司法》修订背景及要点解读”的讲座。资产公司党委书记张青及全体教职工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党委副书记、董事长姚磊主持。
黄超从“总则”、“公司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国家出资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公司董监高的资格和义务”、“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公司的解散和清算”、“法律责任”等十个方面解读了修改公司法的背景意义是什么新公司法区别于旧公司法的地方有哪些?修改的亮点在哪里?他运用专业的法律知识并结合生动的案例针对企业的管理提出“公司章程做对应的修改”、“及时缴纳注册资本、减资”、“加强对外投资的管理,依法履行各项职责”、“避免关联企业之间的混同”、“股份转让时注意出资义务的履行”、“解散事由出现后及时进行清算注销”等六点法律建议。在互动环节黄超还对来自出版社、设计院以及商管公司等企业的教职工提出的问题,做了详细的解答。
黄超律师的讲座条理清晰、内涵丰富,并结合了大量实际案例,受到大家普遍欢迎。大家纷纷表示讲座不仅帮助大家对新公司法有了更为全面和深刻的理解,也为做好今后工作提供了宝贵参考和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