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公司需报送的文件
(若国家部委的政策或规定有变化,则需要修正)
一、以学校专利、专有技术等无形资产出资
(一)专利、专有技术等持有人提出申请
1、组建公司的申请报告,主要内容有:
(1)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2)出资方的身份证明(法人营业执照、身份证等)
(3)各方拟出资的股份与比率,出资方式
(4)无形资产的预评估报告
(5)公司的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等
2、学校资产公司根据上述材料提请学校常委会或校长办公会形成决议
(二)以学校的名义报教育部备案或审批、或向财政部报批,主要的材料有:
1、学校申请报告
2、学校决定(校常委会或办公会)
3、学校对外投资事项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4、学校事业单位证书
5、学校上年度财务报告
6、协议(学校与资产公司)
7、资产公司上年度审计报告
8、无形资产出资需提供预评估报告
9、学校报告一式五份
10、国有资产处置表一式五份
11、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12、备案材料除9、10之外各一份
13、报教育部审批或向财政部报批的除9、10之外各二份
二、上海华理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的所需的流程
1、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
(一)设立(含改制设立)
1.学校请示报告;
2.设立公司的可行性方案;
3.投资方协议;
4.公司章程
5.资金来源证明;
6.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7.资产评估报告(复印件)
8.(其他投资方)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自然人身份证(均为复印件);
9. 如设立公司属特许经营业务,需提交相关主管部门核准文件;
10. 其他材料。
(二)公司股权变更事项
1.学校请示报告;
2.股权变更方案;
3.有关股权变更事项的可行性报告;
4.有关股权变更事项协议;
5.股权变更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身份证(均为复印件);
6.公司章程;
7.股权变更事项所涉及的资产评估报告(复印件);
8.其他材料。
(三)注销
1.学校请示报告;
2.注销方案;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企业清算报告或审计报告;
5.其他材料。
2、教育部财务司国企处(无形资产出资)
(1)学校申请国有资产备案的报告
(2)资产价值评估报告书
(3)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4)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批文
(5)其他材料。
三、工商注册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被审验单位(新设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新设公司股东身份证明(如为法人股东需提供投资各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4、法人股东近期会计报表;
5、新设公司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
6、新设公司章程;
7、被审验单位(新设公司)住所和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8、股东缴款凭证(需缴款人与股东名称一致、并注明投资款)、银行对账单;
9、银行询证函(会计师事务所提供格式);
10、若涉及国有资产,需办理国有资产转移审批手续;
非货币出资的还需提供:
11、专利权证书复印件;
12、资产价值评估报告书(无形资产)〈评估报告有效期为一年〉;
13、专利权所有者对专利权评估价值分割确认书;
14、华东理工大学给教育部的请示报告;
15、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的批复;
16、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17、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报告
18、其他材料
四、其他事项
1、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2、税务登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