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改革与发展办公室

                     企业改革与发展办公室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法》及财政部、教育部等国家有关部门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据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结合本公司的章程及学校实际情况,负责对学校投资企业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2、负责企业的国有资产产权证占有、变更与年检等工作;负责产业系统国有资产处置、管理、产权交易工作。

3、负责与教育部、学校财务部、审计部、国资办等部门的业务联系、协调与沟通;接受财政部、教育部等政府部门的检查与监督。

4、负责为学校产业清理整顿过程中涉及工商、财政、税务等部门的业务服务;及时与政府各部门的沟通,了解国有资产的相关规定、高校产业的管理要求及企业财经法规。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